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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及时间

时间:2020-04-15   作者:辽宁成人招生网

考试科目及时间

1.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至6日举行,共2个批次;9月7日,为辽宁省中级资格考试备用时间。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6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一、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报名系统或APP中的教材订购模块进行订购并缴费,出版机构通过邮寄方式将订购教材直接送达。

二、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在“辽宁会计网”公示中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存在通过学历造假、工作年限造假等行为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重点提示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报名简章和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报考人员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任何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应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

5.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开具发票。

6.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的基本情况、照片和其他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7.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