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护士条例》及《护士执业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
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
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
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职业资格考试。